
12月4日,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彭宙主持召开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省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就该院制订的《落实省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行研究讨论。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等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赖建华首先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梅州市检察院关于印发《梅州市检察机关落实省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吴少荣检察长讲话精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石思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详细解读了该院制订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各部门整改清单。

彭宙代理检察长在会上对落实好省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他强调,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正确的态度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以落实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兴宁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就贯彻落实好整改工作,彭宙代理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以上率先,压实责任
坚定不移地在巡察整改中不断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分管院领导带头抓好整改,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对照检查,坚持举一反三,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立行立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突出重点、建立台账、细化分工,做到材料齐全、措施明确,逐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切实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目标,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提升。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深化贯彻落实。紧扣“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工作。继续抓好“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一院两品”工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着力打造兴宁检察特色品牌。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以此次整改工作落实为契机,抓好成果转化。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梳理全院现行各类规章制度,科学地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狠抓制度执行,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保持正确的方向,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持续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抓好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和“三个规定”的落实,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来源:兴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