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无小事
自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
兴宁市公安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满意为目标
用心体会群众所思所想
积极为群众
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努力在让辖区群众
每一起报警求助中都感受温暖
努力营造
“警民一家亲,浓浓鱼水情”
的良好氛围
01 协助家属将失控精神障碍患者成功送医
5月5日15时许,兴田街道办米寨村一精神障碍患者突然在家里发病,情绪异常暴躁,不肯配合家属去医院就医。家属担心其出现意外,便立即报警求助,兴宁市公安局河背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为防止其出现自伤自残或伤害他人的情况,民警缓缓上前,悄悄接近并轻声安抚。在与其交流几分钟后,民警逐渐取得其信任,待情绪进一步稳定后,民警与家属合力将其抬上车,顺利送往医院治疗。
02 两小孩迷路走失 民警安全护送小孩回家
5月5日19时许,河背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宁江新苑味精桥头发现两名迷路儿童,请求公安机关帮助。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后,对两小孩进行安抚,并耐心询问孩子们的姓名、家庭住址和父母情况。或许是因与家人走散有点惊慌,孩子们一时间不能说清父母名字和家庭住址。民警不断用言语安抚,引导小孩子说一些自己的情况,孩子们惊慌的情绪在民警蜀黍的暖心安慰下渐渐平复。稍大点的小女孩称自己家是开饭店的,并且说出了其母亲的名字。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查证,并向周边群众了解饭店位置后,将两小孩安全送到家长身边。
随后民警得知,迷路的是一名6岁的小女孩和4岁的小男孩,两人是姐弟关系,当时两人是和他们的祖母出门散步而走散。
民警提示:
带小孩外出时,尽量不要让小孩离开大人的视线范围,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更要多加小心,防止孩子走失或出现意外。尽量教会孩子记住父母信息,以防走丢时,能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来源: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