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会议。会议任命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罗文波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会议首次听取了我市三个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刘瑞灵及委员共30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甦,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了会议。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25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冯振辞去兴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刘铭中辞去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决定撤销:
刘铭中兴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冬梅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运涛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杨远新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罗文波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罗文波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 任;
刘苑红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宁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薛薇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珊珊、曾露、叶露、张志强、刘志斌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兴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莹丰、巫小邦、陈云峰、曾红娟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启坚、邹丽丽、王平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宁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晓霞
责编:陈欣
审核:廖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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