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起,每个月的28号是梅州市“反诈宣传日”。为充分利用好这一载体,昨天上午,兴宁市公安局举行了“反诈宣传日”暨反诈志愿者队伍授旗仪式,全力推动全民反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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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反诈宣传日” 是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有力举措,也是积极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重要抓手。我们相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我们一定能够打赢打好这场反电信诈骗的人民战争,构建起“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新格局。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文东 罗颖 兴公宣
编辑:肖晓霞
责编:胡兴
审核:廖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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