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主持召开市文明委会议。市领导洪国华、何建元、何志平等参加了会议。
余其豹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新一轮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启动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出台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细化任务、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市文明委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齐心协力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抓精神文明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文明委、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群众团体、行业协会作用,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形成整体联动、全面参与的强大合力。要根据我市工作方案、工作要点,主动认领任务,对照有关文件和《测评体系》,明确责任、精准施策、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用好日常督查、联合督查、群众监督等手段,加强目标管理、分类管理、动态管理,以有效的督导考核,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幸志坚 刘建欣
图/市委办 刘海阳
编辑:肖晓霞
实习编辑:汤梦雪
责编:胡兴
审核:陈欣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