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鉴于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国内和省内陆续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特别是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染性更强、更快,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有效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严防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现将有关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即党委和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落实主管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落实自我防护责任。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懈心态,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严防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绝不能让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商务、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旅游、宣传、体育、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商场、超市、餐馆、酒吧、影剧院、美容美发、网吧、游艺娱乐、歌舞娱乐、洗浴、室内健身、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医院等重点场所,严格按照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控制人流等各项防控措施。如发现健康码红黄码或者测温高于37.3℃的人员,要礼貌劝阻其进入,并引导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检查。各单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设置工作组织和健康管理员,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物资筹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要做好全体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如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指定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医;要加强对员工的旅居史监测,如发现员工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要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处置措施。要加强场所内通风和清洁消毒,确保场所环境安全。
三、加强宣教,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单位网站等宣传媒介,大力开展健康知识宣教,引导公众树立个人是自已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到医院就诊以及出现呼吸道症状时,要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
四、强化督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地。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认真对照和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市督查督办组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对于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