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公布了《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确定10个县(市、区)为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县、20个镇(街道)为数字乡村发展试点镇。其中,兴宁市为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县。
据了解,会议对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在试点工作协调机制、试点任务、阶段安排、相关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在试点工作协调机制方面,要建立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工作的统筹推进、评估验收、总结推广等,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网信办,各试点县、镇建立相应协调机制。
县级试点任务是农村地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信息化支撑,开展整体规划设计,创新建设发展模式,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提升乡村治理信息化水平,打造乡村网络文化阵地,营造可持续发展环境。镇级试点任务是结合当地实际,突出特色,原则上选择数字乡村发展一至二个优势项目或产业。
据悉,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为试点实施时间;2021年12月底将由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评估验收;2020年至2025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省全面铺开数字乡村发展工作。
附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名单
1、10个试点县(市、区)
2、20个试点镇(街道)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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