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从9月16日起,我市将启用新一批交通监控设备。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安交警系统“减量控大2020”及《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一批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该设备主要记录机动车驾驶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如下:
一、 205国道与兴福路口(公安局侧);
二、225省道与226省道路口(新陂);
三、226省道与官汕路口(管岭);
四、兴佛路与兴东路口(家炳学校);
五、225省道与兴南大道路口(火车站);
六、人民大道与226省道口(洋里);
七、205国道与兴将路口(秀塘围);
八、226省道与工业大道路口(叶塘高速口);
九、205国道与官汕路口(新陂高速口);
十、205国道与府前街路口(永和镇);
十一、205国道与东环大道路口(阳光村);
十二、225省道与兴宁大道路口(兴宁西高速口);
十三、兴南大道与锦绣大道路口(宁江新城);
十四、兴南大道与兴鸿路口(华侨中学);
十五、兴南大道与南坛路口;
十六、人民大道与福兴大道路口(五里村);
十七、205国道与225省道路口(兴合线);
十八、205国道与兴田路口(灌水塘);
十九、兴佛路与振兴路口(宁江电器);
二十、兴东路与东城路口(0753)。
以上地点监控设备于9月 16 日启用,届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小编的话:希望广大市民能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繁繁、晓辉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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