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示
现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9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附件:
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推荐项目名单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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