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兴宁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小车窗户被砸,车内财物、现金被盗。接警后,兴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组织精干警力迅速进行现场勘查并调取案发周边视频监控。由于嫌疑人寻找的目标车辆多处于监控死角且案发时间又是夜晚,给民警侦破案件带来一定难度。为尽快抓住盗窃嫌疑人,民警连续在这些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调查,细致分析,找寻其作案规律,最终锁定作案嫌疑人为龙川县流窜到兴宁的余某、魏某、钟某3人。


3月12日晚,兴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龙川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在龙川县一网吧内成功将嫌疑人余某、魏某2人抓获。3月13日下午,另一嫌疑人钟某主动投案自首。
据余某等3人交代,因为缺钱又不想劳动,便动起了歪脑筋,3人骑摩托车从龙川到兴宁以相同的手段砸坏车窗进入车内盗窃财物、现金等作案7起。
目前,余某、魏某被兴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车主应尽可能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或者有视频监控的停车场,切忌将烟酒、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车辆座椅、后备箱等处,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线索。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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