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情,森林防灭火形势比较严峻。为严肃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启动倒查问责机制,对我市防灭火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调查,压实相关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坚决遏制森林火灾蔓延势头。
2020年入秋以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森林防灭火工作。然而,我市近期仍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情,造成较大森林资源破坏和社会不良影响。
从调查核实的情况看,森林火情多发,客观上与我市近期久旱无雨、风高物燥有关,但更主要的是部分镇、市直单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思想不够重视,宣传不够到位,责任不够落实,管控不够到位等问题。
自2020年10月以来,全市责任追究镇村干部、村护林员共97人次。其中予以停职检查2人,辞退2人,党纪处分13人,诫勉处理16人,通报批评、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65人。
其中,石马、罗浮、大坪、永和、罗岗5个镇党委、政府向兴宁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查;石马、罗浮、大坪、永和4镇党委书记向兴宁市委常委会作检讨;宁中、永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广播电视台向全市公开检讨;罗浮、大坪、永和三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红脸出汗”式谈话提醒。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全面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春节至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十项措施的紧急通知》精神,全方位压实森林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倒查森林火灾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职责,全面排除森林火灾隐患,全覆盖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防火宣传,严格管控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来,将会同市委办、市府办督查部门,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明查暗访,对巡查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导致山火事故发生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全面启动倒查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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