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兴宁城区部分机关单位停车场临时免费对外开放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有效缓解春节期间城区交通拥堵情况,减轻停车压力,倡导文明交通,保障节日期间良好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让市民、回兴乡贤及来兴游客过一个文明、和谐、愉快的春节,助推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三十)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开放城区部分单位停车场供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期间免费临时停泊车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停车场的机关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局,兴田街道办、宁新街道办、福兴街道办。
二、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会同各临时开放停车场单位,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规范设置临时免费停车点指示标牌标识,合理规划内部停车区域,告知注意事项,切实做好临时开放停车场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此项工作宣传报道,要加强引导,提醒市民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文明泊车,遵守法规,爱护财物,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三、各临时开放停车场机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对外来车辆驾驶人员及随行人员的体温测量,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消毒,做到管理人员防护到位,管理区域消毒到位,管理车辆监督到位,确保车主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要做好开放期间的安保、值守等相关工作,确保单位工作运转秩序正常和财物安全。
附件:温馨提示(宣传)
温馨提示:春节期间兴宁18个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
为有效缓解春节期间城区交通拥堵情况,减轻停车压力,倡导文明交通,保障节日期间良好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让市民、回兴乡贤及来兴游客过一个文明、和谐、愉快的春节,助推我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三十)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开放如下城区单位停车场供广大市民朋友临时停泊车辆:
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局,兴田街道办、宁新街道办、福兴街道办。
敬请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文明泊车,遵守法规,爱护公物,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清
责编:胡兴
审核:廖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