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16时至4月17日下午16时,兴宁市公安局“110”报警台共接报治安类警情3起,接报刑事类警情7起,其中诈骗5起。
兴宁共发生涉电诈警情5宗,损失金额302500元。
兴田街道3名事主分别被冒充客服退款诈骗损失5000元;
网上贷款损失5000元;
QQ冒充亲友诈骗损失270000元;
宁新街道事主网上贷款损失9500元;
坭陂镇事主刷单损失13000元。
兴宁公安提醒您
1、网上购物虽方便,但要谨防诈骗!要求私下交易是骗局,客服打电话说退款也是骗局!
2、网络货款需谨慎,低息贷款、无抵押贷款、免息货款都是诱饵。贷款前先收取费用的都是诈骗!
3、遇到亲朋好友或同事领导提出的借款要求一定要通过电话当面核实!
4、刷单、网上兼职、购物充值返现都是骗局。“足不出户轻松日赚百元”都是假的!防范电信诈骗,请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兴公宣
编辑:李 新
审核: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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