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兴宁公安严查元宵赏灯期间违规燃放烟花 爆竹行为

2021-02-25 15:37:44 

少雨时期遇上元宵、赏灯节,森林防火压力剧增。兴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在正月十二至正月十五期间,进一步强化“禁燃”工作巡查,增派50余名警力下压路面,高密度、全范围落实禁燃巡查、违法查处、教育劝导等工作,及时查处违规运输、储存、销售以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同时积极联合各镇街进村入户,深入重要路口、农村老屋、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森林防火的宣传,张贴赏灯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警醒提示,规劝新丁户在赏灯节时不举办参与人员多的宴席等,并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的山林巡护,设卡设点,对违规燃放的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进行收缴,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巡查现场

进村入户

入户宣传

兴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文明赏灯、文明过节:

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特别是不能在森林周边10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提高防火意识,时刻防范森林火灾。一旦引发火灾,必严惩不贷,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违反条例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兴宁公安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晓霞

责编:陈欣

审核:廖勇平

热门评论
打开兴宁发布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新闻
千年客邑 魅力兴宁 2019-09-26 12:16:11
零容忍!兴宁公安严查元宵赏灯期间违规燃放烟花 爆竹行为 2021-02-25 15:37:44
返乡大学生游乡村:感受振兴发展 贡献青春力量 2021-02-25 15:37:22
防火防疫,他们在!兴宁市启动“双防”工作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2021-02-25 13:06:38
全员参与!兴宁市司法局开展护林防火工作,助力“元宵”保平安 2021-02-25 10:49:49
【新头雁展望新任期】黄石村支部书记刘伟坤: 打造黄陂“云水谣” 念好产业“三字诀” 2021-02-24 22:21:33
扶贫防火两不误 驻兴扶贫干部筑牢森林防火墙 2021-02-24 22:21:06
梅龙高铁“四个一”,筑牢复工复产安全屏障 2021-02-24 18:10:24
给力!市直单位下沉各镇(街) 加大森防疾控力度 2021-02-24 18:09:22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查! 2021-02-24 18:09:08
没看够啊!下载个兴宁发布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