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陈胜涛作客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广播部《行风热线》直播室,就我市有关交通安全、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
直播期间,陈胜涛大队长围绕车驾管业务、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与热心市民直接进行互动交流,向大家通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45分钟的直播时间里 ,节目组共接到市民热线电话16个,上线嘉宾共解答热心市民和主持人提问22个。来看看市民都关注了哪些问题?上线嘉宾又是怎样解答的。
直播解答
市民:前段时间,我的驾驶证遗失了,我该到哪里办理?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及“放管服”交管改革新措施,你可到兴宁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交警服务窗口办理。申请时只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即可办理。也可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后在网上申请。
市民:我是兴宁市人,现在我的车辆因超速在湛江地区有交通违法记录,现在我要消除交通违法,该怎样处理?
异地道路交通违法处理如下: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公交管[2019]543号)文,机动车驾驶人可在全国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1、可以到永泰路的兴宁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里面的好易终端机上处理省内异地交通违法(200元内(含200元)罚款,记6分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可在办证大厅7号、8号窗口处理,打印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到银行缴交罚款或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按操作步骤缴交罚款;
2、也可以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处理绑定机动车后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200元内(含200元)罚款,记6分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
3、如果你的交通违法是罚款200元以上记12分的,你本人需要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到全国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去处理。
市民:我的摩托车是外省牌照,刚上牌一年多,现在可以在兴宁年检吗?
为落实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可跨省异地检验,不用在原上牌地出具异地检验委托书,您的摩托车应该属于6年免检类的,无需到检验机构检测,可带本人身份证或机动车行驶证直接到交警办证窗口审核交强险及车船税后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市民: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有哪些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直播结束后,陈胜涛大队长表示,下来市交警大队将认真分析、采纳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我市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我市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清
责编:张翔
审核:廖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