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记者从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特发布《关于对房地产领域企业申请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全文如下: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