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开始,被告人苏某荣有目的地纠集罗定市大量社会闲杂人员及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逐步形成人称“生江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以苏某荣经营的砂石厂、酒行、酒店、KTV作为据点,有组织地多次实施非法控制地下赌场,插手当地建筑行业的经济纠纷,制造了多起涉枪案件,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由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由于案情疑难复杂,涉案犯罪事实、罪名及涉案人数比较多,新兴县院立刻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业务骨干等组成的专案组。专案组勇挑重担,主动作为,忘我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指控犯罪工作,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2021年1月,“3·01”涉黑专案组被云浮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嘉奖。
△3·01专案庭审现场
整合办案力量,严把证据关
面对85卷案卷材料46个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加班加点,有条不紊地进行阅卷工作,并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个案证据的补充以及证据来源合法性三大方面制作了17页的退查提纲,进一步引导侦查机关完善了该案的证据。经过全体组员的共同努力,共整理制作了苏某荣黑社会性质组织关系结构图、案件事实和证据一览表、公安机关移送起诉认定案件事实和证据一览表等多种辅助图表,完成该案1600多页、86万多字的《审查报告》,经反复推敲最终制作了50多页、2万多字的《起诉书》。
加强沟通协调,将分歧解决在判决前
该案所涉事实庞杂、人员众多,且案发时间较久远,公检法三家对于涉案组织的定性、组织人员结构、定罪标准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在办案初期存在一定分歧。从案件受理后,专案组就认真分析和研判该案在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与侦查、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先后与公安、法院会商20多次,在解决争议、适用认罪认罚、庭审流程等方面达成共识。
强化庭审指控,提升打击成效
专案组在审查案卷的同时,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出庭准备工作,在对案件事实逐一梳理、逐一分析、逐一制作审查报告的基础上,制作了组织关系结构图、供述与他人指证表、案件事实和证据一览表等各类辅助图表。结合庭审情况预判辩护人的辩护观点、策略,专案组认真准备了庭审讯问提纲、举证质证策略、公诉意见书和答辩意见、多媒体演示证据等,做好庭审预案。庭上准确掌握公诉节奏,有针对性地逐一击破辩方观点。同时,灵活应对庭审突发情况。对于部分被告人不敢当庭供认犯罪行为、情绪波动较大、前后供述多次反复或当庭翻供等情况,专案组及时调整讯问方式,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2019年11月22日,新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该组织领导者苏某荣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罚金七万元。
“3·01”涉黑专案组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为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美丽和谐新兴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陈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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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