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扫黑先锋,也是“检察官妈妈”
——记新兴县检察院检察官简海贤
简海贤是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从检10年始终坚守在刑事检察办案第一线,尽忠职守,兢兢业业投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引导侦查、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她勇挑重担,曾独立承办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12·22”涉黑专案、“9·15”跨境赌博专案、“10·17”专案、“10·22”专案,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次。
聚焦“小切口”
服务大民生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检察工作就是要始终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简海贤说。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简海贤立即行动起来,对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简海贤深入社区、街道走访调查,排查窨井盖的损毁、缺失等问题情况,并督促损毁、缺失窨井盖的修复工作,将办案和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细致地分类整理成15项32条,分别向县有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依照各自职能,提高对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的认识以及完善整改措施等,以办案促社会综合治理。在工作中,简海贤发现公安机关受理的一起窨井盖被盗案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未立案,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书后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这也是我省第一起涉窨井盖立案监督案件。
细致侦查取证
扫除黑恶势力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新兴县公安局于2020年8月12日将以梁某园为首的“12·22”专案以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因办案人手紧缺,该案没有成立专案组而是由简海贤独自承办。在独自承办“12·22”专案的同时,她还兼顾承办院领导交办的“10·17”专案、“10·22”专案等全县高度关注的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接到“12·22”专案后,她细致审查了54个卷宗材料,对涉案的3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的17宗犯罪事实进行审查。由于案件存在证据瑕疵,暂不足以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简海贤就瑕疵逐项罗列了10页的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完善。为加快办案进度,简海贤暂以证据已经确实充分的17宗犯罪事实个案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并就该案涉黑恶等继续与公安机关沟通,引导侦查取证。
简海贤先后就案件涉黑方向的取证罗列了近50页的侦查提纲。最终,公安机关将梁某园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定罪证据进行了固定完善。收到97个卷宗材料后,简海贤在11天内对涉案的47人23宗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梳理,2021年3月,新兴县人民法院以梁某园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依法判决,主犯梁某园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
开创未检新局面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简海贤除了是铁面无私的扫黑先锋,还是孩子们口中的“检察官妈妈”。自该院未检办成立以来,她就一直参与未检工作。2016年至今,简海贤共办理未检案件31件49人,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到校园开展法治宣讲20多次。为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简海贤创新了“介入前移”制度,将提前介入工作前移到线索阶段,由检察官对县妇联接到的未被认为涉嫌犯罪的来信来访线索进行筛查,尽早发现犯罪线索,尽最大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每一次微小的尝试都凝聚着力量,汇集在某一处便成为勇敢担当的源泉。”简海贤这样说,也一直这样做。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作为一名检察官,她坚持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前行力量,在教育整顿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与业务水平,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为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美丽云浮”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周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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