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勇1999年参加工作,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自2020年10月起任云浮市水务局直属参公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在日常水政执法工作中,他任劳任怨,主动担当,执法为民,始终坚持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人员的标准履行职责、践行使命,为维护我市正常水事秩序作出积极贡献,今年6月,荣获“云浮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刘国勇积极组织和协助开展我市河湖执法专项行动、陈年积案清零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及打击“蚂蚁搬家”式盗采河砂行动等一系列打击违法采(运)河砂行为专项行动,其中开展的陈年积案清零专项行动以及集中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受到省水利厅的通报表扬。
勤勉创新,务实担当。为有效打击违法采(运)河砂行为,大力推进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刘国勇结合我市水政执法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研究,牵头制订《云浮市河砂盗采嫌疑行为属地发现留证报告协同责任制度》《关于对河砂盗采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云浮市水务局与云浮海事局执法协作实施办法》《肇庆、云浮两地水务、海事执法协作协议》和《云浮市水务局 云浮市公安局打击非法采(运)河砂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我市河湖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规范执法,提升效能。刘国勇秉持执法为民理念,公正严明,规范执法,其参与办理的水政处罚案件曾获得省水利厅2016年度案卷评比一等奖,指导办理的案件曾获得省水利厅2019年度案卷评比优秀等次。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采取案卷评审、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学习、工作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全市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学习交流,帮助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勇于奉献,主动抗疫。刘国勇积极响应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号召,2020年春节期间提前结束休假,主动请战,赶赴抗疫一线,在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安排下,到郁南县平台镇的两广省际防疫检查站开展防疫防控工作,彰显了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心系群众、敢为人先、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担当精神,充分展现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疫情“零发”作出积极贡献,获得“云浮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云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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