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中院向社会发布一则
涉案件执行的悬赏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
如有公民能提供有效线索
最高赏金将高达一亿多元
据@京法网事 消息,悬赏被执行人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执行标的为三亿三千九百零九万一千三百七十元及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法院执行依据为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渝仲字第1371号裁决,债权人为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本案尚无执行到位款项。
公告显示,任何公民在该案执行完毕之前,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30%。同时法院也提醒,法院将对举报人员相关情况予以保密,并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近期
全国多地发出高额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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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最高奖励近1亿元
11月8日,福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发出悬赏公告,长乐两名“80后”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高达4.88亿元,举报人可获20%执行到位金额的奖励,最高可达近1亿元。
最高奖励920万!
10月2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该院在执行(2019)赣 07 执 238 号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林业霖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江西利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林业霖,男,身份证号码:362102197609212016,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9号水岸新天C4栋2单元,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本息共92197008元。
凡向赣州中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最高奖2100余万!
9月15日,该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最高奖励2100余万。悬赏公告原文如下:
本院执行的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兆会追偿权纠纷一案,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支付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216,228,262.63元和利息,李兆会对上述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1号楼118室
公民身份号码:142729********1254
执行悬赏期限:一年,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
1. 举报人提供李兆会下落并成功找到李兆会,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万元,奖励金额在找到李兆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向举报人支付。
2. 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