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例“上头电子烟”涉毒案一审宣判,嫌疑人获刑1年3个月
2021年11月24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池与购毒人员于7月14日约定交易1小瓶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对毒品的管制法规,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来源:广东台触电新闻
责编:苏鹏蕴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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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例“上头电子烟”涉毒案一审宣判,嫌疑人获刑1年3个月
2021年11月24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池与购毒人员于7月14日约定交易1小瓶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对毒品的管制法规,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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