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组引人注目的数据对比——
2015年至2020年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前,云浮市纪委监委共设立26个派驻机构,实施对市直101个单位派驻监督;随着派驻机构改革的深化,派驻机构减少到15家,却实现了对109个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数量减少,覆盖面大大拓展,真正做到了精简高效、内涵发展。
改革是时代的最强音。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云浮市纪委监委积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主动推进自我革命,从整合资源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管理体制等方面发力,对派驻机构实行撤并整合、重组优配,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弱效”向“有形强效”转变。
力量分散、聚集不够,挥出去的拳头就像打在棉花套上,软弱无力,这是曾经困扰云浮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最主要的问题。为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云浮市纪委监委多次向省纪委监委、市委请示报告,市委办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2月先后印发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派驻(出)机构改革方案,通过改革赋能,织密权力“监督网”。
精简派驻机构数量,是这次市级派驻机构改革的一个直观变化。云浮市纪委监委综合考虑监督单位的职责、人数、工作关联度以及办公驻地等因素,在69个编制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压减组数、增加各组人员和监督范围“一减二增”的方式对派驻机构设置进行结构性调整,实现形的重塑。
改革后,派驻机构总数从26个缩减至15个,每个派驻机构达到4至7名编制,平均4.6名,比增2名,实现对109个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通过这样的撤并,把分散的力量整合起来,把单个派驻机构的力量做大,解决了过去“小而散、散而弱”的状况,派驻机构进一步强筋壮骨、攥指成拳,实现1+1>2的倍增效应。
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选优配强干部是关键。在干部调整过程中,云浮市纪委监委实行适岗适人、“一人一策”,通过改非留任、交流任职等途径,对24名组长妥善安排,并从市、县纪委监委和市直部门提拔3名专业基础好、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派驻组长。同时,大力推动交流,合理调配干部,一方面,对任职4年以上的18名正副组长进行交流轮岗;另一方面,坚持“老中青”梯次搭配,实现每个组既有会监督办案的干部、又有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干部,还有善于沟通协调的干部。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平均年龄降低4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占比增长28.5%,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没有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派驻机构很容易出现“形聚神散”问题。对此,云浮市纪委监委全面理顺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体制,建立市纪委常委会集中领导、副书记(副主任)直管、常委(委员)协管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干部管理、业务工作、后勤保障、工资关系由市纪委监委统一负责,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增强。
2021年9月,市级15个派驻机构全部改革落地,所有人员到岗到位,派驻机构的组建、调整、赋权和领导体制、干部选任等工作相继完成。一系列改革举措使得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有效,有效破解了派驻机构日常监督泛化、表面化的困境。
2021年2月,第三监督检查室与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核查组查清了市委巡察发现的反映某单位有关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该案精准高效、快查快结得益于“室组地”联动带来的叠加效应。
派驻机构改革盘活了“室组”干部的积极性。2021年,云浮市纪委监委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积极探索完善“室组地”监督执纪协作机制,实行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以案治本统一深化,从“单兵作战”到“攥指成拳”,最大程度凝聚工作合力。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云浮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受理问题线索同比增长39%,立案同比增长40%,运用“室组地”模式处置问题线索309件,立案审查调查52人,组织处理85人。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云浮市纪委监委将在改革创新中砥砺前行,努力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充分释放派驻机构改革的治理效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