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云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现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云浮好人”推选活动,以下为申报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及标准
(一)推荐范围
在我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公民(包括驻云部队现役军人和在云浮工作、学习、生活的常住人口),特别是在2022年春节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党员干部职工、医务工作者、社区(村居)工作者、基层工作者、志愿者、新闻从业人员、环卫工人、快递从业人员、餐饮从业人员及其他参与抗疫人员。
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经被评为“广东好人”“云浮好人”的个人,不再参与评选。
(二)推选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1.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见义勇为类别被推荐人时限原则上在主要事迹发生半年内。
3.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二、推荐渠道
1.请各县(市、区)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通过网络、报纸和其他有效途径发布推选活动信息,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的候选人。云浮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公布适当通讯方式,接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推荐候选人。
2.请云浮日报社、云浮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推选活动信息,积极挖掘推荐先进人物线索。
3.市直和中直、省直驻云浮各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推荐申报,各县(市、区)文明办汇总本地推荐材料向市文明办推荐申报。
三、资格审查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参评人选推荐工作,严把人选的政治关、事迹关,确保其政治合格、适宜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候选人的政治思想、有无违法违纪以及在税务、环保、信用等方面情况向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信用办、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经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无犯罪记录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从事经济活动的信用信息可登录“信用云浮网”进行查询。对于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认真组织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各推荐单位填写《“云浮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并附相关查询回复函件,连同推荐表格统一报市文明办。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表格:《“云浮好人”推荐表》(简要事迹400字以内,推荐单位盖章,见附件1);《“云浮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推荐单位经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后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见附件2)。
2.详细事迹:字数约3000字,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和职务。第二部分为事迹介绍,一律用第三人称叙述,既要有生动感人的事迹,又要有准确的数据为依据;确保不弄虚作假、不含混不清、不夸大其词、不包装涂粉、不人为拔高;做到主题突出、事迹真实、表述清晰、数据准确、格式规范、文字严谨。第三部分为曾获荣誉,列举所获市级以上重要荣誉称号,注明授予单位和时间。事迹材料中出现的主要事件,要有明确的年份时间,核算年数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不用“十多年来”“多年前”“今年”“去年”“明年”等表述。
3.图片材料:免冠照1张、其他反映事迹内容的照片不超过4张(只需提供电子版),JPG格式。
上述材料电子版(盖章表格可提供扫描件或纸质件)于3月8日前报市文明办(邮箱:yfwmb@126.com,地址:市委市政府行政中心北四楼)。
责编:严靖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