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会上介绍,目前全省市场主体超过1500万户、约占全国的1/10,其中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超过630万户、830万户;民营经济单位数、增加值、进出口总额、从业人员数均居全国第一。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世界经济下行影响,当前我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经营成本上升、市场开拓难等问题。《政策措施》将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支撑我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政策措施》立足我省实际,兼顾纾困帮扶和创新发展两大任务,从七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68个政策点。其中,降成本措施3条,市场开拓措施3条,权益保障措施3条,融资措施5条,人才支撑措施3条,创新措施4条,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措施4条。
在降低成本方面,我省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等政策,预计今年减少企业缴费成本约175亿元。今年,广东还将新设立助企纾困专项资金,对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按一定比例给予直接补贴。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难题。
《政策措施》提出,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市场化续贷、展期,加大供应链融资支持和上市挂牌服务力度等。进一步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省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实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服务方案,5年内力争推动300家中小企业挂牌上市。
对于加强企业权益保障,《政策措施》提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强化款项支付监督和约束惩戒,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个性化需求,我省还制定了4条精准扶持措施,包括试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加大对“个转企”支持力度、提供更多信用贷款支持以及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新闻发布会
对《政策措施》进行重点解读
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降低场地使用成本。鼓励各地在工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鼓励各市对产权出让方或出租方予以适当补贴。
缓解相关经营成本压力。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费用。推动外贸企业建立协调机制,与物流企业进行需求对接,解决外贸企业“缺箱少柜”问题。
着力开拓市场需求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推进“粤贸全球”“粤贸全国”和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等工作举措,简化内销认证和办税程序。
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大型企业面向省内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规模。
加强企业权益保障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在“粤商通”和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线投诉与处理平台。建立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
强化款项支付监督和约束惩戒。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对各市清欠和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
优化行政服务和执法行为。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违规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行主动帮扶指导。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市场化续贷、展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续贷、展期等市场化方式纾困解难。
加大供应链融资支持和上市挂牌服务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建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安排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对受疫情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支持,降低企业转贷成本。
进一步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信用保险保障功能。
强化企业人才支撑
加强用工供需对接。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实施毕业生本地就业激励政策,引导高校和中职学校直接输送学生到本地中小企业就业或实习。
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建立多层次人员培训体系,推进“新粤商”培训工程,每年免费培训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5000人次以上。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助力“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对接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有关产业人才专项中融入“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人才需求导向和条件指标。
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大力推动“小升规”工作和中小企业监测分析。2022—2024年,继续实施并优化调整“小升规”奖补政策;各市要加强对“小升规”企业的帮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省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快上市步伐,力争5年推动300家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
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体系化生态化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继续举办“创客广东”大赛,对取得股权融资的落地项目,按不超过股权融资额度的10%进行奖补。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力度
试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由原经营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新的经营者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两项申请可同时进行。
加大对“个转企”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提供更多信用贷款支持。针对个体工商户“无抵押”“轻资产”的特点,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扩大对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发放。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对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来源:南方杂志微信公众号、南方+客户端
责编:苏鹏蕴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