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下发《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切实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充分认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重点,是我省考核工作的指标之一,同时也纳入了云浮创建法治政府考核工作体系。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的比例和条件,调整配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法制审核人员,并按时报送,及时公示。
据了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简称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事关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责编:苏鹏蕴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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