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人才保障等方面,提出12条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和保障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发挥,增强服务保障美丽云浮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锚定“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目标定位,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深入分析和解决有关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城镇建设、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司法问题,努力找准服务保障美丽云浮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系统要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重点项目建设等犯罪活动,持续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积极落实稳企安商政策,妥善审理、执行涉及重点领域的民商事案件,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激发云浮的生态优势,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慎重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机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完善失信惩戒和限制高消费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全市法院要健全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服务机制,积极建言献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法律依据和司法建议,协同有关单位做好影响安全、发展重大风险的防范、研判和化解工作。着眼长远发展,大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人才,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责编:严靖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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