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定市法律援助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创新方式方法落实《法律援助法》,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真正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为每一位群众传递法治的温暖。
近日,在处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中了解到,当事人是一位76岁的老年人,因中风导致下肢瘫痪,卧床不起,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日常靠邻居接济为生。老人共育有3个儿子,都已经成年并自立,因家庭矛盾,老人的3个儿子都没有对老父亲尽到赡养义务。罗定市法律援助处本着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初心,于日前主动会同当地司法所及村委相关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老人住处,为其办理好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依法即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为老人解决生活赡养费的后顾之忧。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责编:严靖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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