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一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被告古某雇请原告李某等人对其位于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某村住宅进行装修。2019年12月1日经原、被告双方结算,古某尚欠李某工资40000元,诉至法院要求古某支付所欠工资。该案经审理判决,2020年11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古某去向不明,亦未发现古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对古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执行人员不断深挖古某财产情况,今年年初发现古某在保险公司有保单,随即恢复执行此案,依法提取了该保单价值全部付清了李某的工资,成功执行到位,实现案结事了。“人民公仆 情系百姓”充分体现了群众对执行干警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充分肯定。
今后,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继续加大对欠薪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云安区人民法院
责编:麦月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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