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金三银四”求职旺季,一些求职者却掉入网络虚假招聘“陷阱”。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调查发现,招聘网站背后存在多条黑色产业链。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有卖家公开出售招聘平台的“认证材料”:“营业执照45元一套,还能指定城市和行业”“所有平台都能安排”。假公司拿假材料通过审核后,发布各类虚假招聘信息,有的套取个人信息贩卖、有的骗人参与传销、有的骗取求职者钱财。
专家建议,招聘平台对企业资质的审核不是“一锤子买卖”,应从制度层面立法规范平台建立长效审核机制,做到线下核对、实时监测、动态验证。
调查▶▷
招聘平台“认证材料”
在二手交易平台公开出售
近年来,一些招聘平台因“资质审核不严格”饱受诟病。
“通常,平台对招聘方只做形式审查,仅要求提供法人身份认证信息、联系方式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广州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玉芳说,拿上述材料作初步审核符合法律规定,但关键在于如何确保材料的长期真实性。
记者暗访发现,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有卖家公开出售招聘平台的“认证材料”:“营业执照45元一套,还能指定城市和行业”“所有平台都能安排”。买家只要交了钱,无需提供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就能获得一套假营业执照,并在卖家所谓“技术指导”下,骗过平台人脸识别系统获得企业认证。针对买方不同的“个性化需求”,卖方提供不同的报价,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随后,该卖家把记者拉入一个黑灰产交流群。群里不时有人用手中账号代买家发布职位,也有人公开有偿教授通过平台人脸识别的方法,或是直接出售经过认证的账号。“他们用各种手段获得企业认证后,骗取求职者的简历售卖是最常见的获利手段。更有甚者,会为手头的不正当生意‘打掩护’,或是直接选择诈骗。”有知情人告诉记者。
刘玉芳表示,出售来源不明的营业执照或利用营业执照非法获利,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而无论以何种方式出售招聘网站中求职者的简历,或是帮助他人私自获取公民个人联系方式并非法获利,都涉嫌触犯了出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此外,有偿教授他人用技术手段通过招聘平台审核,则可能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
困局▶▷
“起诉平台最大障碍是举证难”
用户因虚假招聘信息蒙受损失,平台可以“独善其身”吗?
记者注意到,去年3月1日,人社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其中明确“从事网络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认为,平台必须对招聘信息发布者进行资质审核,如未尽审核义务,发现问题、接到投诉后仍未采取必要措施,或未向用户提供合理有效的投诉渠道,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网络平台对所发布的信息提供了付费服务,如推荐、置顶等行为。在此情况下,平台的身份由‘第三方信息服务者’转变为‘广告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平台肯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朱巍表示。
但要对平台成功追责,难度不小。“在刑事领域,招聘平台与求职受害者之间建立的是中介服务合同,通常对招聘企业、求职者双方的联系与往来并不知情,一般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刘玉芳说。
“在民事领域起诉平台的最大障碍是举证难。”刘玉芳表示,一般情况下,在民事领域追究平台责任,须在起诉过程中举证平台“未尽审核义务”,这对普通受害者而言并不现实,“比如某个平台审核机制存在漏洞,这个漏洞是尚未被发现的技术问题,还是平台为了降低成本、招揽生意而有意为之?”
对策▶▷
招聘平台需建长效审核机制
平台如何更好地尽到审核责任?“平台对招聘方资质的审核不是‘一锤子买卖’,必须建立长效审核机制,做到线下核对、实时监测、动态验证。”朱巍建议。
近年来,一些大型网络招聘平台也在不断完善审核机制,如建立线下审核团队,定期对平台内企业相关信息进行真实性核查。朱巍认为,比起高昂明星代言费,加大审核成本投入是值得的,“平台最终收获的将是用户的信任”。
但在朱巍看来,类似的“线上+线下”审核机制往往只能依靠平台自觉,缺乏法律层面规范。“和直播带货、网络游戏一样,网络招聘关乎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这类新兴领域在立法层面也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在监管方面,相关部门应建立‘线上+线下’综合治理模式,既要抓住线下的‘坏人’,也要弥补线上的漏洞。”朱巍建议。
作为普通求职者,若不小心陷入虚假招聘“陷阱”,应如何维权?“先报警。”刘玉芳说,报警一方面有助于保障人身安全,另一方面有利于警方及时介入调查取证。她同时提醒,应聘时要注意留存各类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票据等,一旦受到侵害可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来源:南方日报
责编:董琼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