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安区男子洪某因在扫墓时点燃纸钱引燃杂草造成山火,经公安机关查明,对洪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4月4日下午,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接云安区森防办报称,位于白石镇的天窝石场附近有山火,要求出警处置。经核查,嫌疑人洪某(男,72岁,镇安镇人)当天下午因在扫墓点燃纸钱引燃杂草造成山火,经市、区多部门奋力抢救,明火于当天19时许全部扑灭,现场无人员受伤。
经公安机关查明,违法嫌疑人洪某违反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4月6日,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依法将违法嫌疑人洪某抓获。经询问,洪某对其违反《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条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洪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注意野外用火,特别清明祭祖、农事作业活动时,切勿使用明火。对非法野外用火引发火灾事故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通讯员:杨菲菲
责编:董琼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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