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郁南县都城镇水塘村委盛村发生了一起因祭祖点燃香烛引起的山火案件,所幸当地政府扑火队伍和村干部、群众及时赶到,控制住火势,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据了解,4月9日下午2时许,当地村民姚某某进山祭祖期间燃烧纸钱与点燃香烛,香烛未完全燃烧完毕,姚某某就与家人一起落山,回到山脚时发现刚刚祭祖的位置冒烟,意识到引发山火了,姚某某立即向当地村干部与群众求救,随即都城镇政府马上组织就近的扑火队伍赶往现场与当地村干部、群众一起及时将山火扑灭。随后,城北派出所民警将违规野外用火的嫌疑人姚某某依法传唤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嫌疑人姚某某对其违规野外用火而引发山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姚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2000元,并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扑火费用等费用。
警方提醒:星星之火也有燎原之势,春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如果防火意识不强,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野外祭祀要严格遵守《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尽量选择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安全环保方式寄托哀思,对心存侥幸,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险火灾、造成林地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郁南融媒
责编:麦月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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