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修订后的三版技术方案,在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基础上,增加了校园常态化监测预警,细化完善了出现疫情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卫生保障要求。
调整情况主要有:
一是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根据不同学校环境和师生来源特点,针对性落实校园出入管理、师生员工管理、重点场所和区域管理、环境卫生整治、校内个人防护等措施,着力防范疫情输入校园;
二是增加校园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及时监测疫情形势变化,严格实施人员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措施,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检测抽检。如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提高核酸检测抽检比例,鼓励增加抗原检测,加强学校疫情早发现力度;
三是细化完善疫情应急处置要求,如校园出现疫情后,要立即完成常态化和应急机制转换,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管理、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划定管控,有序落实封闭管理、人员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环境消毒和垃圾处理等,确保最短时间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四是对适龄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提出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推进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加强免疫接种;
五是强调做好师生员工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宣传引导和心理疏导,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和关切;
六是强调校园疫情防控的督导检查和风险排查,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评估,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光明网
责编:董琼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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