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单样检测服务收费标准降至20元/人份(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混合检测收费标准降至6元/人份(含核酸检测试剂费,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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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样检测服务收费标准降至20元/人份(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若每人份核酸检测服务及试剂费总和超过28元的,单样检测服务费及试剂费总和按28元/人份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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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检测收费标准降至6元/人份(含核酸检测试剂费,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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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原检测服务收费标准每人份5元,若每人份检测服务及试剂费总和超过15元的,抗原检测服务费及试剂费总和按15元/人份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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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体检测收费标准不调整,单独检测IgG、IgM项目的15元/项,同时检测IgG和IgM项目的合计25元/次,均不含抗体检测试剂费。
上述收费标准不区分普检快检。
来源:广州日报、佛山日报
责编:麦月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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