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荣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朱爱玲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阙妙丽、苏培芬、江洪灿、曾云锋出席会议。副市长梁绍雄,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草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云浮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情况综合报告》和《云浮市2021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擦亮南江文化品牌的专题调研报告、关于依托硫铁矿资源进一步做强做长产业链的专题调研报告、关于创新村级议事协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专题调研报告。
会上,朱爱玲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许舒婷
责编:严靖
编审:黄泳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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