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云浮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云浮银保监分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云浮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共8项28条措施,重点解决房地产市场短期资金紧缺、消化库存等问题,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部分措施如下。
《通知》对促房地产市场消费,去库存推出新措施,借助“2022云浮欢乐购”消费券活动,鼓励房地产协会会同各企业,研究适合的促销措施,活跃市场,消化库存;在住房金融政策支持方面,主要从降低商业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加快按揭放款及企业的融资渠道等方面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力度。包含:首付比例按不低于20%,对经营稳健、杠杆率合理、销售前景良好、资金封闭运行的房地产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在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方面,出台首套且首次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5万元;自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审核批准后,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在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分别从舆论引导、交易平台、价格管控、项目审批、登记以及信息发布等方面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正面、公开、适明的发展空间;围绕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在用地分类、开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产业园区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在房地产市场的中长期发展方面,对抓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云浮新区公办中小学校建设、加快打通云浮市东西走向的交通大动脉、高校周边打造综合性文化休闲场所等都出台相应举措。
《通知》自2022年6月24日起执行,对于进一步强化“六稳”举措,落实“六保”任务,保障房地产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发挥房地产业稳就业、稳投资、稳增长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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