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哨点监测工作机制,近日,云浮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督查行动。
行动中,采取实地检查、异地督查方式开展,云浮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各县(市、区)监管人员组成2组督查组,并随机抽查全市零售药店开展督查。主要针对零售药店是否按要求落实进店扫码、出示粤康码(行程码),是否按要求落实先上传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药品人员信息后销售等问题开展督查抽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督查组均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同时强化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必须按照《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版)》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方面工作。督查组利用此次督查碰头机会,深入研究探讨了省、市防控办,省局关于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及时解读相关文件中的重点,各县(市、区)监管人员对各自监管经验进行分享与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成长,共同完善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机制。
据了解,此次行动共抽查督查12家零售药店,发现问题2个。通过抽查督查,各零售药店对进店人员均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均能按要求落实实名登记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但发现个别药店未能及时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未及时更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督查组已经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立行改正。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何玮珊
责编:董琼
编审:黄泳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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