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城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15年未兑现权利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事发在2005年10月13日,李某雄驾驶摩托车搭载廖某参碰撞行人李某某,致李某某送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某近亲属向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李某雄、廖某参支付李某某近亲属陈某等人赔偿款8万多元,但李某雄、廖某参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等人遂于2007年3月向云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李某雄、廖某参暂无能力履行支付赔偿款义务,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云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5月,云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人陈某的来电,其表达了要继续追讨赔偿款的意愿。干警耐心听取申请人的介绍后,详细了解了被执行人目前的下落及经济状况,认为本案符合恢复强制执行的条件,遂悉心引导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并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云城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查控手段,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廖某参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廖某参在账户资金冻结异议期限内向法院提出,该冻结账户内的大部分存款并不属于其本人所有。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云城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异议通过执行异议程序立案审查,经多次组织调解,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申请人随即也表示,愿意放弃部分款项,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一起长达15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云浮融媒记者:钱枫
通讯员:云法研
编辑:严靖
责编:冯浩森
主编:区云波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