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框架协议对促进生态建设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融湾步伐等方面的牵引和推动作用,近日,云浮市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框架协议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签订框架协议应当坚持合法、审慎、公平和诚信原则,注重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和效率性。框架协议作为战略合作的基础,应发挥指导性、基础性、方向性的领航作用,为具体合作事项打下良好基础。《通知》对框架协议的磋商起草、法律审查、报批流程、执行落实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并确立各重要阶段的工作要点:在起草阶段,承办部门应尽职调查协议相对方的主体、信用、涉诉等情况,并组织部门法律顾问参与起草审查;在审查阶段,应充分发挥部门法律顾问加市政府法律顾问双重合法性审查作用;在审批阶段,应报请市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在执行阶段,承办部门应及时跟进落实并反馈报告。
据了解,为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框架协议的组成内容,提升承办部门和审查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对历年来市政府框架协议的基本要素和基础条款进行总结归纳、分门别类和研究修改,科学设定了市政府框架协议的基本架构,规范了框架协议的格式模板和通用表述,确定形成《市政府框架协议参考文本》,为全市各地各部门草拟严谨规范的市政府框架协议夯实基础,提高了起草、审查等环节工作效率,同时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云浮市出台专门规范市政府框架协议的工作流程制度和协议参考文本,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据统计,今年以来,市政府共签订合作框架协议15份,合作对象主要有上级单位、同级政府、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不同主体,合作领域涉及城市供水、信创应用、农村金融、南药发展、高铁建设、旅游开发等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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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