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浮市强化政策帮扶,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并切实提高两项补贴发放标准。2021年,云浮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181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243元/月/人。新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云浮市已全部完成提标工作并完成补发工作,全市共为22857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520.9395万元,为4986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388.737万元。
2021年4月1日-6月20日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期,期间为方便群众认定,云浮市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残疾人优先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对于不会操作微信小程序的群众,让其携带居民身份证到街道办事处的受理窗口申报认定;对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配合完成申报资格认定的残疾人,由镇(街)办事处工作人员入户调查认定;对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人员及时进行减册。
同时,优化服务,大力推进两项补贴申请“全省通办”。自2021年3月1日起,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向广东省内任一镇(街)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云浮市一方面加强指导,向各地印发宣传相关操作指引和申请程序等,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在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入户调查认定过程中,发放给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同时充分运用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指引和资格认定操作指引》、《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省通办等信息,并发送需要进行“资格认定”的温馨提醒公益短信,大力推进两项补贴申请“全省通办”,落实惠民服务措施。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欧爱红
通讯员:刘鑫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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