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交警部门通过临时设卡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查获4辆“百吨王”,其中一辆超载率竟然高达158.06%。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近日,交警市区大队、云安区交警大队在辖区国省道错时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中,先后查获4辆超载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查,这4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均为49吨,均存在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这4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实载分别为122.95吨、107.05吨、105.3吨、126.45吨,超载率分别为150.92%、115.6%、114.9%、158.06%。现场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将违法车辆移交交通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林镇锋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第二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货车超载极易发生爆胎、侧翻、自燃、刹车失控等情况,从而引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贪图眼前违法利益,自觉拒绝货运超载违法行为。”林镇锋提醒说。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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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