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定市罗平司法所接到四川籍农民工唐某反映,罗平镇某猪场拖欠百余名农民工工资共237万余元,已有3个多月。经罗平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据了解,工程实际施工方唐某、承包方林某和发包方罗定市某农业有限公司三方因农民工工资结算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唐某不承认承包方林某的中标资格,要求由发包方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但发包方认为农民工工资应由承包方林某支付,在林某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其公司才愿意代为支付。三方因此事多次发生争执。
为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罗平司法所迅速组织三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安抚施工方唐某的情绪,另一方面向发包方和承包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和法律后果。经过多次调解,三方终于在日前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发包方罗定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在5天内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罗平司法所还将继续跟进协议的履行情况,督促发包方积极履行协议,确保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苏显亮
通讯员:王小科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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