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在我们一家最困难的时候雪中送炭,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也让我们一家人看到生活的希望。”近日,申请人景某某及其父亲走进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将写有“为民解忧彰公仆本色,司法救助显检察温度”的锦旗送到该院有关负责人手中,以表感谢。
据了解,2017年9月,景某某在县城某酒吧门前被黄某某等4人持刀砍伤,致其左手除拇指外余4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经法医鉴定,景某某的伤势为重伤二级。经审判,黄某某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案件判决后,黄某某无力支付附带民事判决的45972.94元,受害人景某某于2021年7月以生活困难为由向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
承办检察官调取了相关案卷,实地走访申请人居住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了解,景某某未满18周岁,为治疗手伤,已花费10万余元,且无经济来源,由父亲照顾;其家中还有年迈的奶奶和年幼的弟弟,家庭所有支出都靠其父亲负担,但不足以负担全家人的生活支出,生活十分困难,其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近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决定对申请人景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接下来还将积极与残联、民政部门协调,帮助解决其收入来源等问题。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蓝海燕 陈丽诚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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