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妇联协助家暴受害女童小花(化名)成功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今年市妇联协助申请成功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近日,小花的母亲地向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云浮站)(以下简称“云浮站”)工作人员求助说,小花今年12岁,父母在她7岁时已经离婚,虽然抚养权归母亲,但是她一直跟着父亲生活,在共同生活中,父亲经常谩骂、殴打小花。最近一次,发生在7月底的一个晚上,父亲带小花到朋友家吃饭,因小花玩手机而生气,用皮带抽打小花,父亲的朋友见状阻止并报警,警察到场处置并对其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小花才得以回到母亲身边。小花的母亲担心前夫会把女儿带走并继续殴打女儿,于是前来求助。
云浮站工作人员在冷静、耐心地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向其阐明家暴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小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律师志愿者,指导小花的母亲拟定好申请书,连同报警回执、《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及时递交到云城区法院。经审查,法院认为小花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裁定禁止小花的父亲对小花及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小花的父亲接触小花及近亲属,禁止小花的父亲骚扰、跟踪、恐吓小花及近亲属。据悉,目前小花的父亲没有再去骚扰其母女,小花及妈妈的生活回归平静。
一直以来,市妇联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深入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教育进村居、进小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等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黄洋
通讯员:陈欢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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