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规范评选,云浮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云城区前锋镇等8个村镇云浮市文明村镇称号,授予云浮市总工会等8个单位云浮市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汤少铉家庭等7户家庭云浮市文明家庭称号,授予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等7所学校云浮市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