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今年“双十一”规则,11月1日,第一轮尾款支付的高潮已经到来。
对广大“尾款人”来说,付了少量定金后,还有“亿点点”的尾款要付,这时还有后悔的机会吗?交了的定金能不能退?活动打折商品能不能退换?
“买买买”的同时,这些法律知识记得收藏。
1. 付了定金,还能退吗?
不能。
“双十一”的预售中,不少商品参与了支付定金享优惠的活动。
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定金是一种带有预定性质的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买家支付定金后,又不想再买这个商品,卖家无需退还定金。
对卖家来说,如果收了定金后不发货,则需2倍退还定金。
不过,也不是没有“后悔药”。如果支付定金后后悔了,可以先付清尾款,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商家所称的“订金”“预付款”“意向金”,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定金,“订金”“预付款”“意向金”是可以退还的。
2. 商品明降暗涨,怎么办?
可要求经营者3倍赔偿。
电商促销季,往往有消费者反映自己遇到了“明降暗涨”的情况。先涨价再降价,折扣商品比打折前还贵,这些价格文字游戏一直饱受诟病。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面对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可通过这些方法来保护自己权益:一是要保留好网购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支付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二是要收集好价格欺诈证据,如虚假标价、两套价格、虚构原价的标签、网页截图等。三是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向消协投诉维权、向网购平台投诉等。
3. 快递运输途中丢失,谁来担责?
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经营者向快递公司交付网购商品快递后,快递公司基于自身过错,如果没有妥善保管,导致快递丢失或者被他人冒领等,造成快递毁损、灭失的,快递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贵重物品,最好要求卖家进行保价,避免快件丢失后维权困难;签收快递时,要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4. 所有商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不是。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了法律规定的这四项以及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其他商品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打折商品、特价商品和赠品也不例外。
总之,在购物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发票、快递单等证据,遇到纠纷可向购物平台维权、向消协投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向公安机关报警等。
准备好钱包的同时,还要带上这些法律知识,才能买得开心、买得放心。
来源:南方+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