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警惕“学位”诈骗,规避财产损失风险

2021-12-01 10:46:42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李某通过微信软件向植某谎称能办理云浮市云城区各小学入学学位,并附上学位收费价格表。植某以办理云城区各小学入学学位为由收取莫某等48名家长办理入学学位费用19.9万元,并全部交给李某。2018年8月14日,在家长多次追问的情况下,李某告诉植某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并答应退还办理入学费用,截至2018 年8月23日,李某退还了8.25万元给部分学生家长,其余11.65万元已被李某用于个人消费。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其有能力办理云城区各小学学位的方法,骗取学生家长钱财共计11.6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能够积极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李某的罪责以及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学位诈骗”一般存在以下特点:犯罪分子以认识所谓的“教育局长”“学校校长”或者是某某招生单位工作人员等为切入点,虚构往年的“成功”入学案例,并表示不成功全额退款,通过微信朋友圈、线下熟人进行宣传,抓住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理,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幸苦费,在未能成功帮助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又以已将该款项用于疏通关系、“上面抓得严,风声紧”等理由拒绝退回或部分退回款项,从而骗取家长金钱。

国家对于公办学校的入学条件有明文规定,家长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按照当地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子女申请入学,切勿盲目相信所谓的“关系”,以免上当受骗,丢财事小,更会影响子女的正常入学。若不幸中招,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聊天记录、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报警,尽量挽回经济损失。  

(供稿人:张泽钦)


来源:云浮日报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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