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云浮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九十一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并审议有关事项。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卢荣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袁锦权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江壮宏、黄汉棣、苏培芬、江卓君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阙妙丽等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学习的成效转化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为我市进一步补齐科技教育短板、推动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会议要求,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党委对立法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入总结和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好各项立法任务,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美丽云浮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送审<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的报告》。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周洲
通讯员:陈晓锋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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