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云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查修改座谈会,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提高立法质量。
《办法》是市司法局负责牵头起草的一项重要文件,该《办法》融入了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细化。《条例(草案)》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立法项目,牵涉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单位的共同协作,与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对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纷纷畅所欲言,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和专业知识,围绕两部文件进行深入探讨,提出优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审议、发布和备案清理等程序的修改意见。
会议强调,要坚持高质量立法,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建设高效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供给。要整合立法成果和部门合力,为创文巩卫工作保驾护航。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对《办法》《条例(草案)》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按程序提交市政府研究审议。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责编:严靖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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