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被依法定罪处罚

2021-12-08 11:22:37 

     

▶案例一:

1月25日晚7时,胡某,将相邻镇政府发布的疫情情况修改编撰成本镇有6例确诊病例,并于1月26日进行封路的虚假疫情信息,发布在其家族群里(群内26人)。家人看后转发至邻居群(群内181人)。而邻居们又把这条消息转发,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后虽证实该信息为谣言,但已经在本乡镇流传,造成非常大的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二:

1月26日,通州警方接群众反映,有网民发帖自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故意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意图传染他人。通州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将发帖人刘某(男,22岁)查获。经查,该人未感染病毒,身体健康,其供述称出于恶作剧心态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目前,刘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张某与妻子发生争吵后离开家,随后给妻子发短信说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已经确诊,要自行隔离,随后关机。妻子到处找不到张某,因为此前张某从武汉出差回来,便信以为真,在张某单位工作群里发送寻人消息,引起恐慌,造成了非常大的不良影响,后妻子报警,最后警察找到张某,确定张某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和妻子的恶作剧。

☞案例分析:

案例1、案例2、案例3都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情节较轻的,将会承担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法治西城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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