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定市公安局素龙派出所查处一宗故意损坏新冠疫情集中隔离点公私财物案件,行政拘留嫌疑人一名。
近日,我局素龙派出所接到罗定市新冠病毒肺炎集中隔离点的工作人员报案称近段时间集中隔离点有两间房的阳台隔离板遭到故意损坏,其中一间房的厕所马桶遭到人为堵塞。接报后素龙所会同治安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发现当时在集中隔离的陈某华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马上赶到找到嫌疑人陈某华进行调查。经查,该两起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案件均为陈某华所为,因其不满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的要求,遂在隔离期满损坏隔离点财物以发泄个人情绪。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嫌疑人陈某华处以行政拘留5天处罚。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期间,请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尊重、服从医护、防疫及执勤警务人员工作,积极配合防疫、安检、管控等措施。对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罗定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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